創辦主任委員行政命令
行政字第03號
本委員會因經常遇到報名亂填資料,即日起,以後報名要電子郵件與簡訊驗證,報名審核時間延長至5天,地址請留真實的地址,此令包含已經驗證通過的學員,違者停權處分。
各部會訂定各辦法,請勿牴觸行政命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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